“兰江塘行政村,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村,是工作难做的村,党支部不配合工作,组织建设薄弱的村,驻村干部不愿去的村。”杜桥镇党委委员周桂连如是说。 笔者利用驻村的机会,对所驻的行政村进行了调查,现就调查了解情况谈几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组织建设薄弱村的组织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的认识。 一、兰江塘行政村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村“两委”为村的事业做了诸多有益的事业:如村办公楼建设,杨梅周自然村的村庄整体搬迁、宅基地整理,招商引资,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道路建设,仓储库的建设等等,就整个行政村来看,村面貌发生了诸多变化,出行有公交车,方便了群众,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党支部工作明显,去年发展党员2 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2 名,结束了1998年以来没有发展党员的历史。随着各项工作的不断展开,困难和问题随之而来,面对复杂的群众问题,党支部不是迎难而上,而是退却,表现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逐日削弱的,群众工作复杂,措施不力造成一些不稳定,集体经济薄,制约着各项组织活动的开展。 荣誉观失衡,自市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对党支部触动大,个别党员干部同志,不能正确对待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淡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弱化了理想信念,想问题办事情从个人利益出发,想上级支持的多;意志薄弱,个人情绪浮躁作风浮躁,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缺位,先进性本色缺失,群众威信下降;组织发展滞后,党员年龄结构在加大,党组织趋向老化,老龄党员难以带头,困难党员不能带头,有的党员不愿带头,党员干部完成各项任务的积极性不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年轻有能力的支部书记由于各种原因,现不愿主持工作,成了“甩手掌柜”的名誉书记,副书记长期外出,难以顾及村中事务,留在村里支部委员认真积极工作但不可能完全履行党支部之责。因此,党支部缺乏生机和活力,组织活动开展得少,作用不明显,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时显得那么的乏力。 一个强有力的党支部,走向衰退,令人心酸,党支部的核心作用不明显,发挥不了应有的责任,怎能发挥党员的更多作用,群众看党员,党员看支部,一个好的支部,必定有一个好领导,由于党组织的涣散,村里工作开展艰难,干群关系弄得很僵,一系列的矛盾都暴露出来了,村党支部的威信和形象在群众中不断的下降。 村民委员会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难以形成合力。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别来自各个自然村,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对本行政村负责,由于行政村由5个自然村组成,各自然村的重大工作虽然经过村委会讨论决定,但在具体实施是由各自然村的村干部操作,如杨梅周村的新村建设由主任负责操作,因为他是本村人,猫儿塘的土地整理,由村民委员负责操作,班子很少顾及,这样遇到问题解决起来显的力不从心,做事艰难,也体现不出村民委员会的力量。有的村“两委”会成员因客观原因也很少参加“两委”工作,更不用说主动承担工作甚至完成“两委”会交给的任务。 二、着力加强村组织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的思考与对策。 (一)加强组织建设,必须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新队伍。 要想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只有强有力的村班子,才能带领群众建设新农村。对那些有志于家乡,愿为家乡出力改变家乡面貌的年轻人吸收到组织中来。老同志有经验,但思想不够解放,守旧,接受新问题有阻力,不利于发展生产,新同志有知识,有朝气,接受新问题容易,坚决,但领导带领群众的实际经验不丰富,缺少广开言路,操作起来难,在处理村中的事务会顾此失彼,往往主观意愿好,做了好事不得人心。因此,建设和谐新农村必须大力培育并建设一支强有力新队伍。 (二)加强组织建设,必须着力构建村班子,充分行使组织作用。 结合杜桥镇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薄弱村转化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进行组织的整顿工作,剖析村党组织近年来的建设状况,剖析党员思想状况。一是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提高村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做到自我转化;二是组织整顿相结合,调整班子,处置不合格党员,对于在思想上发生变化、拒不履行党员义务可以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三是党员队伍的建设要加强,发展年轻人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的结构,吸收一批相对年轻的有文化基础的同志加入党组织,充实党员队伍;四是利用现有教育平台,充分发挥远程教育作用,积极组织党员学习,通过学习,使党员同志进一步正确认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章第三十一条),而更重要的一点在于农村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荣誉观和服务意识。 选优党支部书记,不仅要有文化,素质高、能力强、更要有奉献和创业精神,而且有致力于本村的实际工作的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新党章第三十二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只有党支部行使职责,通过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致富本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的工作做好了,其他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不和谐的声音也会消息了。 (三)加强组织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党支部与村委会及其它村级组织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党的核心作用与决策民主化的关系,使党支部、村委会明确职责,明确分工,各把一摊,规范运作,协调一致,配套联动,整体推进,努力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大合唱”,各项决策由党支部、村委会共同研究,提出主导建议,再提交党员大会通过,最后再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把党内意见变成村民的自觉行动。村委会的双重角色,即一方面代表村民,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因此村委会的决定代表着村民的意愿;另一方面,乡镇的许多工作都要通过村委会在村民中贯彻实施,因此村委会实际又承担着某些行政职能,导致村干部夹在上级政府与村民之间,既是政府的“代理人”又是自治组织的“当家人”总想两头不得罪,而结果往往是两边都吃力不讨好。当然这种失衡关系与村委会承担着的政务和村务的交叉混杂有密切的关系。政务和村务性质不同,具体要求也不一样,但政务和村务的具体执行并没有也难以截然分开,而以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核心的村领导班子也兼有执行政务与村务的双重职能。在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是重政务轻村务。 要规范村“两委”的工作程序,明确党支部、村委会各自的职责任务,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两委”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村级事务决策程序,对村上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等重大事项,要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进行讨论,集体做出决策,增强村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村“两委”要做好为村民服务、又要与保证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根本问题达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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