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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夜景亮化实行“三同步”

时间:2008年05月09日 07:10:11  来源:  字号:    [打印]
 
    日前,浙江省临海市对市区建筑物亮化作出明确规定,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时,其亮化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以美化城市夜景,提高城市品位。
 据介绍,该市建设规划局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时,将建筑物亮化设计列入规划设计要求,建筑方案设计与亮化设计一并委托;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没有亮化工程施工图的,不予通过;建设工程竣工后,亮化工程不符合要求的,该工程不予通过规划验收。同时,亮化电费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纯住宅建筑亮化电费由政府全额补贴,企业亮化电费由政府贴补50%,行政事业单位亮化电费由政府补贴25%,以确保亮化设施正常运行。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     编辑: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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