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到市地方志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和范围。
选调市地方志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原则面向临海市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作风严谨,热爱地方志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历史或中文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史志理论素养,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选调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填写报名表,初审合格后,经一定程序,择优录用。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5月22日止;报名地点为临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府大院3号楼3211室,联系电话(传真):85114575)。报名时须携带组织推荐证明和报名表(个人报名仅带报名表),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主要写作材料。
附:报名表请登录中国临海网站(
www.linhai.gov.cn)下载。
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
200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