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浙江在线 — 临海支站
  站内新闻检索
google
        您的位置:临海新闻网>> 临海政务

关于市“治庸提速增效”作风效能评议活动的相关公示

时间:2008年06月30日 06:13:32  来源:临海新闻网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我市今年继续开展“治庸提速增效”作风效能评议,在科学运用去年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对今年参加评议的部门单位和职能科室重新进行了调整。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参加评议的各部门单位、科室名称与职责,以及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公示如下:
    一、参评的30个部门单位名称:
    市财政(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外经贸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供电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水利(海洋与渔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特产局、市人事劳动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工业经济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科学技术局、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气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
    二、参评的科室名称及职责:
    1.税政管理科(市财政地税局)
    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具体税种的征管办法;负责全市城镇集体企业财务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民政福利及校办企业有关税务的年检及认定工作;负责涉外地方税收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反避税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登记、换证和年检工作;调研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负责对企业减免税、税前扣除项目等的审核审批等。
    2.农财科(市财政地税局)
    工作职责:负责农口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的财务和资产管理;管理归口部门预算指标;负责归口部门和单位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负责财政扶贫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负责国有农垦、水产、森林等农业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等。
    3.稽查局(市国税局)
    工作职责: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作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等。
    4.税源管理一科(市国税局)
    工作职责:负责征管职能;负责市本级、古城、江南、尤溪、汛桥、沿江、永丰、白水洋、河头、括苍等所辖地域范围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等。
    5.土地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局)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土地二、三级市场的审批和审核,办理全市矿产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继续、  产、赠与等变更手续;受理实施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的检验,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负责办理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低押登记工作;负责办理全市矿产使用权的变更手续;负责征收土地二级市场的土地出让金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改制的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等。
    6.土地开发中心(市国土资源局)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复垦、优质园地整治等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编制、立项报批、技术指导和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土地开发整理资金规范运作并监督管理使用;负责编制建设用地项目的耕地补充方案等。
    7.规划科(市建设规划局)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全市规划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工作,负责市区分区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申报工作及其他详细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8.住宅与房地产业科(市建设规划局)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白蚁防治和建筑装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开发、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评估、房产登记发证、房地产测绘、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估价等中介服务组织的资质管理等。
    9.商标广告管理科(市工商局)
    工作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商标,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使用中违法行为;管理商标使用许可及商标印制工作;实施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协助办理广告违法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广告经营单位资质和临时广告经营单位审核审批等。
    10.行政审批科(市环保局)
    工作职责: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完备置许可;负责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的核准;核发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偏远山区、海岛的农村医疗机构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许可,拆船排放未经处理的洗脸水、压舱水和舱底水许可等。
    11.东部分局(市环保局)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危险固体废物管理,协助抓好建设项目申报和现场勘察工作;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处理辖区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协助做好辖区内的环境监测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的发放验审工作;协助并指导辖区内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实施和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作等。
    12.交通工程建设科(市交通局)
    工作职责:负责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交通工程设计文件和竣工资料的汇审和上报,参与工程项目审查和验收,督促检查工程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拨款意见,协调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建设市场、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工程招投标、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定额、造价等管理等。
    13.运输维修管理股(市交通局)
    工作职责:负责保障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依法审查核准辖区客运线路、客货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的行政许可;认真做好运输纠纷的调解和“96520”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切实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及时调度运力,确保指令性客货运输任务完成等。
    14.用电科(市供电局)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范围内100KVA以上客户的用电申请和对客户受电工组织现场查勘,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开展用电检查,负责315KVA以上客户的装表接电,“95598”客户服务中心24小时受理故障报修、电费查询、用电咨询、客户投诉等业务等。
    15.城关供电所(市供电局)
    工作职责:负责古城、江南、大洋(其中大洋部分属大田供电所管辖)三个办事处的高低压线路维护及受理客户申请用电、抄核收电费和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用电执法检查工作等。
    16.办事大厅公安窗口(市公安局)
    工作职责:办理治安、户口、消防等相关证照等。
    17.物价检查分局(市发改局)
    工作职责:负责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组织实施全市专项价格检查和行业性价格检查;依法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受理价格举报、投诉;指导社会价格监督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等。
    18.监督稽查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管和整治,查处产品质量等违法行为;国家免检产品的组织申报和管理;依法推进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督促生产食品企业申报生产许可证,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区域性重点食品整治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
    19.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作职责: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工作;受理涉及安全生产的群众举报和投诉,并负责调查处理;负责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执行等。
    20.劳动监察科(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社会劳动者技能培训和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办理企业合同制工人转移;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综合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等。
    21.卫生监督所(市卫生局)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市的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及现场卫生监督;负责全市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卫生局及省、市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22.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工作职责:负责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 等。
    23.农民培训中心(市农业局)
    工作职责:负责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转移,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农广校招生教学,农业科技三下乡工作等。
    24.农村饮用水管理办公室(市水利局)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全市农村饮用水工程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负责申报、立项、检查、指导下达年度工程建设任务及配合市财政下拨工程建设资金和市审计局审计等工作等。
    25.资源林政科(市林业特产局)
    工作职责:负责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管理、竹木加工企业管理、木材流通与木材检查站的管理、林地与林权管理、林地征占用初审及林地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管理,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及湿地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木材采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许可证及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狩猎证的签发工作等。
    26.社保中心(市社保局)
    工作职责:承办全市用人单位及职工的参保登记、人员进出管理、社保关系接收和转移、社保待遇核发和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生存年检查等具体社会保障事务等。
    27.城区自来水公司(市灵江水务集团)
    工作职责:负责受理用户接水或改造申请,按规定办理开户或新增用水手续;定期巡检、维护和保养供水管线及附属设施;如遇水管爆裂等突发性事故,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24小时不间断抢修;如遇管线接点施工、改造或设备检修等有计划停水的,根据停水范围提前24小时公告;负责抄表收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采样化验原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合理调度,确保市区用水等。
    28.教研室(市教育局)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业务管理工作和教材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专职教研人员和广大教师参加教学工作研究和教学科学研究;指导学校实施课程方案、加强校本教研机制研究和过程指导;提出执行课程方案和使用教材的意见,制定教学常规制度;负责组织新课程学科培训和教材试验工作,提出学校教学用书的选用意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师资培训和会考工作等。
    29.市容环境管理处(市城管局)
    工作职责:负责城区内主次街道、小街巷的清扫保洁;负责辖区内垃圾的清运保洁;负责公厕、粪便处理厂的维护与管理;管理落实城区内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居民卫生费收取的管理;负责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负责上述相关项目的包发、检查、督促与管理等。
    30.计生行政监察执法大队(市计生局)
    工作职责:负责、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并配合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等。
    三、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1.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 85225951
     2.市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举报电话 96178
     3.彩信投诉平台 0888896178
         市“治庸提速增效”作风推进年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编辑:张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