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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撒了一层“雪”司机赔了运费还“倒贴”

作者:蒋超颖 通讯员李巍 余匡龙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0年03月19日

  抛撒物是高速公路上名副其实的“隐形杀手”。高速公路上车速快,一旦碰到抛撒物避让不及,轻则损坏车辆,重则车毁人伤,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近期,随着高速车流量增长,路面各类稀奇古怪的抛撒物也增多了起来。

  近日,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巡逻至台金高速沿江镇附近路段时发现,100多米的路面上撒满了雪籽般的白色颗粒物。现场,一对中年男女满脸愁容地站在路旁,等待施救队员来处置。

  在现场一番检查后,民警了解到,这些白色的颗粒并非雪籽,而是一类塑料制品。它们是从一辆台州牌照的重型半挂车上掉落下来的,共有30多包,每包约重25公斤。驾驶重型半挂车的男子姓陈,56岁;同车的女子是其妻子,53岁。

  陈师傅告诉民警,这车货物重29吨,全是塑料颗粒,用来制作厨房用品,从黄岩院桥运往椒江。因固定货物网绳断裂,在行驶到事发地时,货物掉落了30多包,其中有19包因破损遭到污染,已经无法使用,损失达好几千元。

  “受疫情影响,货运站的熟练工还未返工,临时雇用的装载工人工作经验不足,这起事故应该是货物堆放凌乱导致失去重心”,陈师傅说,他们以前也装载过这一类货物,但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据了解,由于这批货物是短途运输,陈师傅也没有给货物上保险。因此,货物的损失只能由自己来承担,另外,加上高速施救清理费用,陈师傅的损失大概有万余元。

  “跑这一趟才赚900元运费,”陈师傅一脸苦笑,“运费远远不够陪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撒、飘散载运物。如果因抛撒物造成其他车辆事故的,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行车出发前,一定要检查并捆扎好车上的货物,对于易撒落的物品,最好用篷布覆盖或者采用集装箱车运载。途中,最好在服务区多次检查货物,以免发生货物散落等安全隐患,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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