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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

对企业破产案件实行“简易审”

作者:任刚 杨佳钰 通讯员王嘉 罗锦雯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0年04月03日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效率,日前,市人民法院为部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举行了企业破产案件“简易审”规程培训,在台州市内率先发布企业破产案件简易审理工作规程,实现破产管理人进行破产“云清算”。

  对于“简易审”这个新生事物,市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梁斌介绍道:“比方说,对于债权申报的期限,法律规定是30天到3个月,具体实施时,一般都是3个月。现在,我们新出台的工作规程就明确了申报时间就是30天到45天。”

  据了解,“简易审”规程适用于企业破产案件,在不损害破产参与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尽量缩短债权申报、对外公告等期限,尽量将并联的事项合并处置。新规程为法官办案、管理人履职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有利于破产案件简易程序的探索,提高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效率。

  对于为何推行这项创新之举,梁斌说:“我们主要的价值取向就是让这些无产可破的或者债权相对简单的案件,能够在快速的审判过程中,能够符合法律规定的退出我们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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