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意外,父亲死亡,为分配赔偿金,爷爷、奶奶状告2个亲孙女。这起令人唏嘘的案件,在市人民法院坚持不懈地工作下,圆满调解结案,避免了家庭矛盾的进一步扩大,修复了亲情的裂痕。
今年4月20日,男子张某在工地施工作业中意外当场死亡,留下2个女儿,还有年迈的父母。
这对张小朱和张小紫姐妹俩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去年底母亲刚因病去世,今年父亲又因意外遭遇不测,半年不到,两个至亲先后离世。
和工地协商后,两人拿到了父亲的死亡赔偿金158万元。母亲生前生病二三十年,不仅用光了家里的积蓄,还在外面借了钱,负债累累。这些赔偿款刚好用来解燃眉之急。谁知6月,两人就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是爷爷奶奶为了分割赔偿款,将她们告到了法院。
爷爷奶奶年迈,膝下育有二子一女。去世的张某,是两人的长子。此前二老一直居住在长子家里。他们要求分割扣除丧葬费以后赔偿款的一半,即76.5万元。两孙女表示钱已经用于支付父母生前的债务、建房以及两人读书生活的费用,甚至还不够支付债务,况且爷爷奶奶80多岁了,也用不到这么多钱。第一次开庭时,孙女为了证明钱已经支付欠款,叫来了40多个证人作证。而原告方也未退让,案件因双方分歧较大而陷入僵局。
法院考虑到本案系家庭内部纠纷引起的,一判了之无法解决矛盾,便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村委会进行调解,找到症结所在。原来,两孙女觉得这是父亲留下的遗产,接受继承的同时也就接受了债务清偿的责任,两姐妹承担起了还债的义务,这笔钱应该由她们来支配,没有爷爷奶奶的份额。
死亡赔偿款究竟算不算遗产?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有明确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款不同于遗产,系公民死亡后向其近亲属进行补偿的。这里面也包含着被抚养人生活费,不能挪作他用,用来归还借款。
那么,这158万元里属于两个老人的份额应该有多少?综合两孙女的实际经济情况、本地生活水平等因素,11月10日,法院经过最后调解,确定由两个孙女支付爷爷奶奶30万元,在2023年年底前分4次给付。如此既不至于给两孙女过重的经济压力,又保障了两位老人的生活,祖孙4人的关系在法院调解下也不再剑拔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