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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竟是他人妻,恋爱时赠她的财产能返还吗?

作者:通讯员韩莹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1年04月21日

  恋爱一年多,男友发现女友竟有丈夫和孩子。气愤难过之余,他想到恋爱期间给女友转了不少钱。爱情没有了,这些钱还能要回来吗?

  小陈是三门人,现到了奔四的年纪。2019年的一天,他觉得无聊,便在微信中寻找附近的人准备聊聊天,于是加了临海姑娘小黄的微信。两人交谈情投意合,日子一长便从网络走到了现实,成了男女朋友。小陈觉得自己的终身大事有了着落,十分高兴。

  小陈觉得男人养家糊口天经地义,恋爱期间,他陆陆续续给了小黄7万多元钱。

  小陈年纪不小,想早点把两人的婚事定下来,于是几次向小黄提出去她家,见见她的母亲。但小黄每次总拿母亲出差或是去海南开酒店等理由搪塞。为什么不愿意带自己去家里?小陈起了疑心。2020年底,小陈托自己的姐姐去临海打听女方的情况。

  姐姐打听到的结果令人震惊。原来,小黄是一个有丈夫和孩子的已婚女性。小陈的身份一下子从“男朋友”变成了他人婚姻的“第三者”。

  两人的关系虽然就此结束了,但小陈不甘心在恋爱关系中付出的那么多钱打了水漂。他多次要求小黄返还这7万多元钱。小黄通过支付宝转账返还了3万元。剩下的4万多元钱,却始终没有动静。3月11日,小陈将小黄起诉到临海法院桃渚法庭。

  承办法官梁斌表示,本案中,双方争议的款项并不是以结婚为条件的附条件的赠与,而属于恋爱关系中的一般馈赠。“小黄的做法虽没有违反法律,但违背了正常人的道德认知,违背了公序良俗。小陈本无权要求小黄返还该款项,但由于小黄存在道德层面的瑕疵,所以小陈可以要回这笔钱。”

  近日,法院组织两人调解,面对昔日“恋人”,小陈也做了让步,与小黄达成协议,由小黄再返还1.8万元,此后双方再无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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