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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需“修身”,更需筑牢制度“牢笼”

作者: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2年06月28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引发社会热议。这不仅是严管干部的制度优化,更是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导向和决心。根据《规定》要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干部应如实填报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并提出了相应的禁业要求。

  贪如水,不遏则自溺;欲如火,不禁则自焚。对领导干部也是一样,当权力不断膨胀,诱惑日新月异,部分干部自身党性修养不高,能防一时,难防一世。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贿赂笼财的手段呈现方式多、隐蔽强、发展性的特点,领导干部亲属开办企业就是其中一个重灾区。部分领导干部“靠山吃山”,在亲属本地办企业上一路绿灯,严重违反相关程序,破坏社会公正;或是入股当地企业,在政策和项目审批上滥用职权,谋划利益输送链条,谋求不当收益,严重扰乱当地市场,甚至形成“一家独大”、垄断的局面。因此,廉政建设不能仅靠党员干部自身价值观、政绩观自我约束,更要靠强有力的制度监督和震慑。

  内修自身,敢于言“不”。我们党之所以能立于不败之地,根本在于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也是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底气所在。为此,领导干部要树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做廉洁之人,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坚守自己的原则底线,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树立服务意识和正确的政绩观,轻功利、善干事、重民生、惠百姓。做好清廉表率,端正家风,教育子女、照顾亲戚、联络朋友都要有底线思维、廉洁意识,不搞特权、不卖“面子”、不充“胖子”,敢于对所谓人情社会说“不”,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为官。

  外筑“牢笼”,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制约权力运行。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可以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一方面让组织充分了解领导干部的个人情况,起到防范于未然的作用,另一方面起到威慑警示的作用,让部分有违规违纪苗头的领导干部有所忌惮,增加违法违规成本。《规定》的出台,使得制度进一步完善,明确了管理的对象、范畴、处罚等具体细则,扭转了“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让“哪些领导干部要重点关注”,“哪样行为算是经商办企”,“涉及经商办企如何处置”这些问题成为历史,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的制度安排,不断净化党风政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临海市杜桥镇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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