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螺旋雨带影响,9月11日20时至14日14时,全市面雨量70.9毫米。我市认真贯彻浙江省、台州市工作部署,从严从紧落实“八张风险清单”管控要求,于9月13日18时启动了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
为确保台风期间我市人员生命安全,我市第一时间开展了各类人员转移行动,以最快速度实现应转尽转。此外,我市817艘渔船均已到港避风,全部建立了一对一定人联船机制,落实缆绳、锚链加固等防风措施。针对转移到避灾点的人员,我市配备了充足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和方便面、矿泉水等生活物资,并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巡查,确保人员不回流。
获悉台风“梅花”生成后,我市组织人员对407处风险防范区开展巡查;52家危化生产企业已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落实防台措施,8家露天矿山企业、67家高温熔炉企业、已全部关停;76座病险山塘严格按照预案落实度汛措施,17处海塘旱闸、通道已关闭。全市33个低洼易涝点已完成疏通,10支抢险队伍以及3辆排涝车已提前预置。261个建筑工地、176家农家乐,18家A级景区已全部关停,游客已全部疏散。古城墙严格实施“穿雨衣”措施,城门封堵预案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全市49条客运班线已全部停运,公交班线停运71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停课。
截至记者发稿时,我市221家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已全部配备必要生活物资并落实防疫要求,共组建市、镇、村三级防汛抢险队767支。全市汛情总体平稳,无突发事件。5组督导组12人已赴各镇(街道)开展台风防御落实情况督查,市、镇、村三级6915名防汛责任人全部到岗到位,全市上下进入全员应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