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我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市人民法院及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的《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服务规范》(DB33/T 2561-2022)正式发布,并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据悉,这是全国首个消费纠纷诉调对接省级地方标准。
据介绍,该《规范》在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服务基础、服务要求、司法确认、支持起诉、服务机制和服务改进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全省填补了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无标可依”的空白,对加快推进全省诉调对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构建和完善“上下统一、社会共治、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体系,提升维权工作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6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致力于消费维权领域“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有力打通了诉讼内和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渠道,完善司法诉讼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调解的有机衔接,探索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我市共通过诉前引导方式化解消费纠纷915件,涉案金额345万元,消费纠纷进入诉讼环节同比下降72.17%。消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487件,涉案金额235.61万元,接受消费者法律咨询715次,支持起诉案件3件,受托调解案件3件。
“下阶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衔接,强化维权司法保障,规范调解工作行为,构建维权共治格局,提升维权工作效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