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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名垂史册的台州“二叶”》一文的正误

作者:叶维军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2019年9月10日,《今日临海》发表了陈大新先生撰写的文章《名垂史册的台州“二叶”》,宣传了台州明初历史上人称“二叶”的叶见泰、叶见恭兄弟的事迹。但有数处史实错误,特提出予以正误。

  一、关于叶敬是“二叶”父亲还是曾祖问题

  该文说:“‘二叶’的父亲叶敬生活于元代,因为叶梦鼎是前朝大臣,所以不入官场,隐居读书,著有《帚金集》。叶家自叶敬入赘临海兰庄。”这个出处大概来自县志。《民国临海县志》人物传叶见泰条下记载:“父敬,字栖麓。元末宁海隐士,著有《帚金集》,赘于邑之兰庄,(《台诗三录·小传》)。生见泰、见恭俱有文名,人称‘二叶’”。(《临海名城文献丛书·民国临海县志》点校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6年5月第一版第62-63页)。查“二叶”祖地宁海(今三门海游上叶)纡岸叶氏宗谱,叶敬为“二叶”曾祖,不是父亲。纡岸光绪丙戌(1886)谱世系:“1.叶敬子二:汉、忻--2.汉子一:善--3.善子二:4.见泰、见恭。”(见图一、图二)

  二、关于叶敬入赘何地

  按《纡岸谱》记叶“敬,字叔直,号栖麓。入赘西溪凌氏,生二子,享年96岁,葬西溪鹿”。而不是入赘兰庄。第二世“二叶”祖父叶“汉,字君光,徙居台城西市兰庄,娶芙蓉王(黄)氏,生一子,葬临海三峰。”是第二世叶汉才移居临海府城西市兰庄。第三世是“二叶”父叶善。按祖父出生临海,故叶夷仲、叶惠仲为临海人。但宁海县仍旧把“二叶”当作宁海人,在明朝嘉靖甲辰年(1544)叶惠仲配祀宁海忠节乡贤祠。按家谱记载这个兰庄在城,不是在城东东塍东山陈村。据笔者实地考察东山陈村,询问村民,都不知道“二叶”的故事。当然考察永丰镇尚贤村坑头凌氏宗谱,也没有任何有关“二叶”的记载。也许当朱棣夺权成功之后,因为叶惠仲在修《太祖实录》时“直书靖难事”,以“逆党”论死(凌迟),并籍没其家,凌氏为避嫌,已经将“二叶”一切痕迹抹去。至于兰庄究竟在哪里?似乎不是一个村落,而是府城里的一处宅院。《民国临海县志》第三十三卷中记载:“兰屋,在兰庄,叶见泰故居。见泰自题诗云:

  霜风薄林泉,衡门迹如扫。

  赖有楚畹花,相看慰幽抱。

  芬芳发怀袖,落日思远道。

  远道不可遗,岁宴徒相好。(《府志》)”

  此诗家谱是作“兰屋”,台学统作“兰庄”。兰屋、兰庄,可能是府城里同一个宅院不同的称呼。

  至于临海“西溪凌氏”居住地在哪里?按今永丰镇尚贤村坑头凌氏宗谱,记载始祖自南宋从黄岩迁来,似没有在别处居住过。此处在府城之西边,村中有一条小溪流过,现在叫八叠溪。古代如果叫西溪,似乎也说得通的。

  三、关于“二叶”的官职问题

  陈大新先生在文中说叶见泰出使安南,“不负使命,因功授高唐州判官,后任刑部主事。”比较简单。按明林右撰《明故刑部主事叶见泰先生墓志铭》、方孝孺的《祭夷仲主事文》和叶夷仲《祭长子昂文》以及《赤城新志·主事叶夷仲先生见泰》,我们得知:洪武元年(1368)或二年,叶夷仲出使安南。“卒能以礼居长,偕其使致贡阙下,皇上愉悦”。(林右《明故刑部主事叶见泰先生墓志铭》)

  洪武元年(1368)或二年,自安南回,以功擢高唐州判官,至六年。高唐州或在今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元朝升格为州。

  洪武六年癸丑(1373)任睢宁知县。(民国23年重修《临海县志》卷二十《叶见泰传》参引《徐州志》。)《谱》记睢宁县在江苏淮安府,今江苏省徐州市。

  洪武九年丙辰(1376)仍任睢宁知县(《光绪睢宁县志》记:叶见泰九年任,十三年毛本静任)。

  是年正月十五日宋濂因叶见恭之请,作《叶夷仲文集序》。

  是年从睢宁还,拜见宋濂,与方孝孺相见。

  是年,弟叶见恭(字惠仲)任广武卫知事。

  洪武十年(1377)夏五月,作《古诗赠方希直》。

  洪武十三年(1380)“在官三载,调桂林”。(叶夷仲《祭长子昂文》)桂林在今广西。

  是年四月二日,作《四梅先生传》。

  洪武十六年初(1383),叶见泰与方孝孺、林右、王叔英应征同舟赴京师任职。叶见泰任刑部主事,且二司文衡。

  洪武二十年丁卯(1387)叶见泰卒于刑部主事任上,时年49岁。

  叶惠仲的官职,陈大新文章记:“据民国何奏簧《临海县志》记载,他当过广武知县,建文初充史官,修‘高庙实录’,即《太祖实录》,后改任南阳知府。”这个与《明史·叶惠仲传》记载有出入。

  《明史·列传》第三十一卷写到:“叶惠仲,临海人。与兄夷仲并有文名。以知县征修太祖实录,迁知南昌府。永乐元年,坐直书靖难事,族诛。”

  据考证洪武九年丙辰(1376)叶惠仲任广武卫知事。之前按《谱》记载“逢恩,善公次子,字惠仲。洪武中为河间冀州任县县丞,”广武卫是明朝十七卫亲军组织。任广武卫知事之后升知县。民国《临海县志》记载所升知县似升广武县,今山西代县一带。

  建文初(1399),以县官选调进京,充史官,修高庙(太祖)实录。

  建文二年(1400),同考礼部,为主考官之一。升知府,按《明史》应该是南昌府知府。《谱》记为“桂林府同知”,并疑问“郡志作知府,未知孰是。”应属错记。因为桂林府是惠仲兄长叶夷仲任职过,可能二人混淆了。

  四、关于叶惠仲女儿叶吉奴是否在纡岸金仙庵为母养老送终问题

  陈大新文说:“洪熙元年(1425)叶惠仲被充为官婢的女儿叶吉奴遇赦,来到纡岸(今三门上叶),建金仙庵,养母终老(其母萧氏)。据当地一位网名为‘隅者’的称,三门上叶当是叶惠仲家被抄后迁去避难之地。此说待考。”

  据《谱》记载:叶惠仲被凌迟灭族,其“妻萧氏名玉成,妾郑氏名新菊,抄配右府永平卫千户周遇成、秦贵为奴;一女名吉奴,抄发浣衣局。洪熙元年三月初四日,蒙恩赦归,萧氏、郑氏俱死途中,吉奴就居本宗纡岸,建金仙庵,为焚修之所,不复适人。置田六十亩,半为先世蒸尝之需,半为本庵香火之费,契劵详见世泽谱。嘉靖甲辰,先生从祀本邑乡贤祠。”

  按《谱》记:叶惠仲被凌迟灭族除籍,妻妾充为锦衣卫家奴,女吉奴抄发浣衣局为洗衣奴。叶惠仲家被抄后不可能还有逃亡避难之地。

  1424年,永乐皇帝朱棣死去,其子朱高炽接班,改元洪熙,大赦天下,平反冤狱,改革苛政。建文旧臣案子才出现赦免,叶惠仲妻妾和女儿才得以赦免回家。按《谱》里《恩宥事》记“洪熙元年正月初四日,掾吏吴俨承司押限次日回缴”。“洪熙元年三月初四日,蒙恩赦归”。可惜萧氏、郑氏俱死于途中。经过二十多年变迁,临海兰庄恐怕已经无物。吉奴只好返回祖籍地宁海纡岸,在桥亭后门山上建金仙庵,为焚修之所,不复适人。因母已故,也无需为母养老送终。

  因叶惠仲灭族案,《谱》记其兄长叶夷仲的女儿“叶廷奴,叶惠仲侄女,配与卫带管妳公扬舍儿为妻”,没有交代是否同样赦免,可以回台州。叶夷仲有5个儿子,长子叶昂死于1383年,即洪武十六年。其他4个儿子:升、彝、昱、暖,“同死惠仲公之难”,是否有漏网逃脱,谱无记,不得而知。

  由于叶惠仲女儿赦免回台州后,在祖籍地纡岸后门山筑金仙庵吃素念佛,金仙庵后来名声大噪,文人墨客,写金仙庵,悼念“二叶”和吉奴的诗文很多,《纡岸叶氏宗谱》留存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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