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和许黎野提出的辞职报告,临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许黎野辞去临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许黎野的临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并报临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