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近日,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把庭审现场搬进古城街道白云社区,对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当庭宣判。这场沉浸式法治体验,吸引众多社区居民到场旁听。
2026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吴某在位于禁猎区的古城街道、大洋街道等地小区内使用禁用工具弹弓非法捕猎,共猎杀4只珠颈斑鸠。珠颈斑鸠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吴某的行为对区域野生鸟类资源和城市生态平衡造成破坏。案发后,吴某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赔偿了野生动物损失。
“我为了点口腹之欲,不仅害了自己,也破坏了生态环境,我认罪认罚,以后绝不再犯。”最后陈述环节,吴某当庭忏悔。
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庭依法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吴某多次捕猎野生鸟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综合其自首、认罪认罚及悔罪表现等,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判后,吴某表示认罪服法。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现场旁听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守法,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不捕猎、不饲养、不食用野生动物,是对生态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有好生态,人类才有好未来。”不少群众在问答环节有感而发。
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法院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巡回审判,以法治为羽翼,护飞鸟、守青山,共同绘就和谐共生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