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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连破两起涉替来他明案件

作者:王敏 陈丹  来源:  时间:2026年07月10日

  自7月1日替来他明正式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实施管制以来,市公安局紧盯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持续发力、精准打击,连续破获两起涉替来他明案件。

  7月3日,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永丰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吸食替来他明行政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该案为替来他明正式列管后台州市首起吸食该物质涉毒行政案件。

  据了解,永丰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排查中发现辖区男子邱某有吸食含替来他明成分电子烟的重大嫌疑。掌握线索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开展情报综合研判,全面梳理核查邱某活动轨迹、常住落脚点等关键信息,精准锁定查处时机并组织抓捕行动,现场查获涉案电子烟杆、装有不明液体的烟弹。

  经鉴定,涉案烟弹液体检出替来他明成分。邱某对吸食含替来他明电子烟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对邱某予以行政处罚。

  7月4日,市公安局又破获一起涉含替来他明成分电子烟贩卖毒品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金某在本市售卖含替来他明的电子烟产品。经讯问,金某对贩毒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系自7月1日替来他明列管以来,台州市首例、浙江第二例“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

  据介绍,替来他明是一种解离性麻醉剂,常用于犬、猫等小型动物的封闭麻醉及全身麻醉。不法分子将替来他明添加进所谓“上头电子烟”“上头烟弹”中进行贩卖,具有较强迷惑性和危害性,极易对吸食人员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6月17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将替来他明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自7月1日起施行。替来他明正式列管后,非法吸食、贩卖、运输、制造、持有相关物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要提高警惕,切勿因好奇、猎奇、侥幸心理尝试所谓“上头电子烟”“上头烟弹”等不明产品。凡非法吸食、买卖、运输、制造国家列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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