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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 公共集中监管仓临海站投入使用

作者:任刚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2月25日上午,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临海站举行开仓仪式,这也是台州首个正式投入使用的集中监管仓。副市长陈先东出席了开仓仪式。

  12月4日,在全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疫情防控办要求各地在12月25日前建成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并投入使用,以有效防控和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疫情传播风险。按照会议要求,台州市分别在临海、温岭建设两个公共集中监管仓。

  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临海站靠近高速出口,交通便利,远离居民区,监管仓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冷库建设面积2500平方米,能同时容纳48个标准集装箱的货物。

  该站的设计建设严格遵循“避免交叉污染,坚持人物并防”的原则,做到“一分类、二分流、三严格”。即人员管理分类,对于直接暴露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只允许在隔离区内活动;检测、消毒和驾乘人员实行半封闭管理,作业期间不准离开隔离区。作业区进出门“单向管控”,人与货物进出分流、卸货与提货通道分流。该站的运行遵循流程严格、规范严明与人员严管原则,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规范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高效、人员安全。

  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临海站由临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管理,组建“1+1+1”三支专业队伍,即专业的行政队伍、消毒队伍和采样检测队伍,负责日常运行管理。

  据了解,公共集中监管仓是有效防控和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传播的第一道关口。自2020年12月25日起,落地台州的进口冷链食品,凡不能提供入关环节消毒证明或规范化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均需服从台州市统一调配运抵相应公共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市内存量进口冷链食品,凡是不能提供台州市监管部门认可的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证明的,一律在12月31日前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进仓食品要在核酸检测合格,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取得相应证明,完成“浙冷链”赋码后才可以出仓。集中监管仓实行预约申报制,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或货主应至少提前2天在“浙里办”APP的“浙冷链”系统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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