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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高压腾房态势 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

作者:任刚  通讯员项旭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1年01月14日

  在执行不动产的过程中,强制腾房既是法律要求,也是申请执行人权益得到实现的主要途径。但长期以来,强制腾房面临执行风险多、隐患大、对抗性强等困境,当前,腾房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腾得下,还要腾得好,兼顾执法办案、疫情防控、公正透明三个纬度的要求。

  2020年,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综合运用强制、惩戒、威慑、教育等手段,稳步推进腾房成效落地落实,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强制腾房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执行、规范执行,积极运用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对执行现场进行全程记录,邀请人大代表、街道及村居干部、公证机关人员等全程参与、现场监督,确保腾退过程公开透明。始终坚持刚性执行与释法说理并举,对拒不腾房的被执行人,通过加强法律释明促其自动履行;经说服教育仍不自动履行的,依法采取曝光、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人民法院执行综合科科长蒋燿告诉记者,2020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保持高压腾房态势总体基调不变的前提下,优化腾房程序,细化腾房举措。截至目前,共督促腾空并处置拍卖房产82套,已成交55套,成交额达17667万元,其中主动腾房24次,开展强制腾房行动8次,腾空房屋8套,因拒不腾房移送公安,给予拒执打击的2件2人。下一步,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刚性的执法态度,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对刻意规避执行、拒不配合法院腾退房屋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严格依照公告期限,集中力量果断采取强制腾退措施,加快执行案件财产处置进度,缩短执行周期,严厉打击拒不腾房行为,及时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并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上述规定,在法院处置财产过程中不积极配合、利用消极方式对抗执行等,情节严重可能涉嫌拒执罪,法院都将对其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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