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遛狗一定要为狗系好牵引绳,佩戴好狗牌!”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犬类管理行动,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导规范。
“不少市民觉得自家的狗特别温顺,出门遛狗既不牵绳也不为狗佩戴狗牌。随着犬类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我们在日常巡查中若碰到这种情况,都上前劝导,希望提高大家的文明养犬意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队长吴江说。
为促进安全养犬、文明养犬,营造和谐、卫生的人居环境,连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规范管理、文明养犬”为重点,开展城区犬只管理工作,积极推行“教育”+“执法”理念,在日常巡查管理过程中,加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管理和规范,共劝导教育“未拴绳在公共场所遛狗”“在公共场所未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不文明养犬行为200余例。
“根据《台州市文明促进条例》相关规定,在城市、镇建成区内携带犬只出户未采取束牵引带等安全措施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吴江介绍,“对部分屡劝不改的养犬市民,接下来我们将根据《条例》依法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该局下阶段将加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执法力度,多方管理、日夜兼顾、以罚促管,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营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