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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修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亮点多

行人过马路不能当“低头族”

作者:  来源:浙江在线  时间:2021年04月28日

  斑马线前司机礼让行人时,行人也不能当“低头族”;市民跳广场舞也要有规矩……4月27日,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下称《决定》),对公民文明行为基本规范进行了一系列修改和完善,并将在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重新公布施行。

  据了解,现行的《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自2016年开始实施。“现在精神文明建设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任务,为了积极应对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在2022年亚运会期间更好展示杭州的文明形象,对《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很有必要。”杭州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注意到,修改完善后的《条例》提出要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从原来的40条增加到了45条,变化主要集中在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文明行为的鼓励与促进,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旨在用法规进一步固化文明习惯,用规范约束不文明行为。

  在文明出行方面,为纠正斑马线“低头族”现象,《决定》在原来“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行人的要求,规定行人在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快速通过、不停留不嬉闹。另外,《决定》对司机行为也有了要求,比如驾驶机动车时,不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不违反规定变道、超车、使用远光灯、占用应急车道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等。

  《决定》在社会生活方面也新增了一些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比如,使用自动扶梯时不逆行、不在出入口滞留;就餐时鼓励分餐制和使用公筷公勺;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避让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殊车辆等。对于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决定》明确,公民开展露天演唱、广场舞等娱乐、健身活动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场地、设施和音响器材。音量过大扰民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依法处罚。

  对杭州来说,2022年亚运会是件大事,《决定》对市民参加公共文体活动也提出了新要求。比如,观看赛事、演出、展览等公共文体活动时,要尊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演职员和其他观众,服从现场管理,离场时自觉清理并带走垃圾。

  在进一步为见义勇为者撑腰方面,《决定》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责任,以此打消好心人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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