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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局长现场接听12345热线

作者:见习记者方华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1年07月20日

  7月16日下午,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娄周敏在我市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现场接听电话,受理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建议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你好,娄局长!我们企业是按简化管理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想咨询下,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有什么要求?违反证后管理未及时提交报告,会有什么结果?”“你好!你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附本载明要求,及时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由于申报执行报告需要监测数据,因此,你们企业还需按自行监测有关规定,及时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频次和污染因子进行监测。违反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要求,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的,由我局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违反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要求,未按时提交执行报告的,由我局责令改正,每次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娄局长,你好!我想办养猪厂,想咨询下相关环保要求及标准。”“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如果你厂生猪年出栏量5000头以上,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报我局审批;生猪年存栏量200头以下的,不作审批要求。另外,畜禽养殖项目建设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项目选址、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场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周边环境不受污染影响。”

  “你好,娄局长!我住在梅岙水库附近的村里,我经常看到有人在水库钓鱼,这种情况允许吗?”“你好,我市有1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牛头山水库)和14个‘千吨万人’级的饮用水水源地,梅岙水库是我市的备用水源,也给周边的村庄供水,这些水库的水面基本都是一级保护区范围。2020年11月27日修正的《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网箱养殖、投饵式养殖、旅游、游泳、垂钓。如果你下次发现有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违反该规定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69电话进行举报。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我局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会根据职责分工调查处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接听市民来电8件,其中娄周敏现场接听5件、转交办3件,市民来电主要是关于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建议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等内容。对于热线电话中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娄周敏就在接听时间内给予回复。对于当场不能解决到位的咨询事项,娄周敏指定直接负责科室及时进行了解,尽快给来电人回复。对于非该部门负责的事项,则由12345热线工作人员记录,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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