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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市民

禁燃烟花爆竹,从我做起

作者: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2年02月14日

  受燃放烟花爆竹影响,今年春节期间,台州市空气质量出现严重反弹。其中,2月1日(正月初一)当天,台州城市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是自2018年全面消除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以来首次出现。此外,多个县市出现中度污染甚至重度污染。

  本次污染天气的出现,严重影响了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相关成效。有关部门预测分析,元宵节期间,气象扩散条件一般,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快速清除消散,台州市仍将面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的大气环境污染风险。

  为共同守护“台州蓝”,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及各县(市、区)禁燃限放有关规定,禁止时段坚决不能燃放,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特别提示:台州市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以及台州湾新区)全部行政区域全年仅允许在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2022年1月31日、2022年2月1日、2022年2月15日)这3天燃放烟花爆竹。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尤其是即将到来的元宵节,请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更多地选择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共同守护台州蓝天,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

  我们倡导广大市民朋友从身边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为台州的天空更湛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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