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现在开始录像,您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这个地方不允许倾倒建筑垃圾。”日前,在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古城中队远程取证中心,执法人员郭力对着大屏幕,对远在安徽的违法当事人吕某进行“面对面”笔录问询。这是全省范围内,首例办理完成的城市执法远程取证案件。
现场,只见郭力在做完笔录调查后,点击了鼠标,一键把笔录过程实时导入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平台,系统随机生成电子笔录,当事人吕某在确认后通过手机进行了电子签名。
郭力说,2月23日,古城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吕某正把建筑垃圾倾倒到古楼村西面一处空地上,便当场对其进行了证据采集,并通知他自行到古城中队做笔录并接受处理,“但吕某有急事要出远门,我们就通过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应用系统对其进行了远程取证。”
郭力所说的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应用系统,正是由浙江省司法厅统筹谋划、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建的数字化改革项目。上述案件的办理完成,也标志着该系统正式投入运行。
“在办理城市管理执法案件时,常出现当事人不在本地的情况,以往只能通知当事人到中队现场做笔录,不仅耽误时间影响办案效率,也给当事人带来不便。”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科长陈峰说,通过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应用,就能有效解决这个难题。
陈峰介绍,新上线的系统还把取证、固证和存证进行了端到端的集成,把以往的“事后取证”转变为“同步存证”,让证据在源头固化成为可能,“确保证据链条上的数据真实性,又能减少办案过程中的人为干扰,大大提高了执法公正性。”
同时,证据从发现、采集、入证、管理到出证,也实现了全流程在线无纸化,缩短了证据共享时间,加快了案件办理进度,减少大量纸张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