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成功办理了台州首起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案件。
据了解,该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在对我市一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货架上待售的烤面筋等19袋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即对这些过期食品实施扣押强制措施。
执法人员介绍,该店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属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应处罚金额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该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现已调查完毕。
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市监部门以新出台的《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为契机,积极探索包容审慎执法模式,推行柔性执法。鉴于此案当事人为初次违法,能确定食品合法来源,涉案货值金额较小,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案发后按规定开展整改,属于《减轻处罚清单》所列事项。根据新的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市监部门拟作出减轻行政处罚的决定,没收当事人上述过期食品,并处以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