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环境。坚持“三严三实”,打通“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梳理“有为有位”。
以德为基,有德者向上。“未有不能正身而能正人者”,为官者“不患无位,而患德之不修”。为政以德治,重视官德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要用好干部选拔任用的“风向标”,避免存在庸懒散躺、为官不为的懒政行为。《规定》明确把“德”作为选任现职干部的重要标准,要求“在其位谋其职”。选人用人要坚持以德为先,先有德后培才,以品德立身,领导干部才能抵挡住诱惑,始终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畅通有德干部的向上通道,确保有德者有位。
以才为柱,有才者成事。“无能不相”,领导干部要有空杯心态,牢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要善于学习,本领过硬。“有德无才,大事不可为”。新时代下,党员干部仍然肩负着民族复兴的使命。庸才在时代潮流中落幕,不进则退,党员干部需要奋斗,需要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本来。淘汰政治能力不过硬,筛选出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缺失者。选人用人时,要把握能力关,破除唯资历论,选出才优干部,让优才“向上”,确保有人者有位。
以实为重,有为者久居。有为者有位、善为者能为,具备“德才”,仍需要务实,用担当作为为上升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有为”是前提,务实是过程。现实情况表明,有为方能有位。任一岗位都需要敢担当、有作为的实干家。领导干部要明确意识到职务越高责任越大,能力要求就更高。要有“如履薄冰”的责任感,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拍脑袋”决策。避免安于现状“不作为”的同时,也要避免急于求成的“乱作为”。认清岗位职责,牢记服务群众意识,在本职岗位上稳扎稳打、善作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