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临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临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上旬在市区召开(时间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确定)。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市长蔡建军关于临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海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批准临海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市财政局关于临海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批准临海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2023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章维青关于临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法院院长庞翔云关于临海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庞威关于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2023年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临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4名。
九、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