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焦朝晖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烨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周金燕为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蒋燿为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韩亚敏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何亚江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王洋洋为市人民法院桃渚人民法庭副庭长;
卓春燕为市人民法院永丰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冯继红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洪青卫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金燕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李烨的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卓春燕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陈莉的市人民法院白水洋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雷的市人民法院桃渚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国华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