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历 2024年1月9日 星期二
您当前的位置 : 临海新闻网 >> 新闻 >> 临海新闻
字号:    [打印]

高速违法变道 小车被追尾还得负全责

作者:记者王晏莹 通讯员余婷婷  来源: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5月9日晚,在S9苏台高速大雷山隧道(临海市白水洋镇境内),正在行驶中的大货车司机蒋师傅发现前方突然出现了一辆紧急斜插变道的黑色小车,本能地踩下刹车,但由于车距近、时间紧,尽管他使出全力仍无济于事,两车还是剐蹭了。事故造成黑色小车整个车头损毁严重,车身左侧有数条明显痕印,大货车车头轻微受损。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我们开车速度也不是很快,没超车没超速!”小车乘客王女士对民警说。

  “没超车?”民警反复向小车驾驶员黄某询问变道前后的细节,黄某承认自己变道时没有观察后视镜。据悉,事发时,黄某从杭州出发去温州,在隧道内行驶,他看到前方小车顺利变道至超车道后,也想跟着变道,就没看后视镜直接变了过去。

  “如果大货车没有及时发现踩刹车,减轻一部分冲击力,后果真的不堪设想!”民警告诉黄某,变道时一定要观察后视镜,尤其是抢在大货车前变道。因为大货车不仅车高,而且车重,几十吨的货加上车身重量,不可能一下子完全刹死,此次事故黄某连人带车被推行近10米,好在人没事,真的是十分幸运了。

  最后,高速交警判定,黄某因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并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并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他还需承担大货车司机蒋师傅的车损以及高速公路路障损失等费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微信公众号
  临海新闻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临海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网站律师
临海市新闻网络中心主办 | 浙新办[2006]31号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6 | 浙ICP备06040867号 | 法律顾问:浙江全力律师事务所 李宏伟
临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576-89366753 电子邮箱:lhsw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