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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跑网约车出事故保险公司能否拒绝理赔

作者:记者任刚 通讯员钱超群  来源: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因保费差距较大,车主将跑网约车的车辆以家用车性质进行投保,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能否拒绝理赔?近日,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判决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成立,车主向原告支付垫付的车辆维修费4.5万元。

  临海小伙小李平时没有工作,听朋友说开网约车既赚钱又自由,便购买了一辆10多万元的新能源汽车。小李向A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时,发现以家庭自用车投保,保险费仅需5000多元,但如果以营运车辆投保,保险费就涨到1万元以上。2023年5月19日,小李向A保险公司谎称车辆用于上下班代步用,以家庭自用车辆的性质投保了商业保险。

  之后,小李注册了多家平台,开始专门跑网约车,有时半夜也在接单。因接单次数多频率高,小李成为打车平台的金牌车主,收入也与日俱增。

  2023年9月25日,小李接到目的地为临海火车站的订单,因为火车发车时间快到了,乘客万分着急,不停地催促小李开快点。小李便借用对向车道进行长距离超车,不料与对向车道上正常行驶的小王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临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小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小王在4S店进行维修共花费4.7万元,并向自己投保的B保险公司申请理赔。A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支付理赔款2000元。B保险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后依法取得了代位求偿权,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支付B保险公司垫付的车辆维修费4.5万元,A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庭审中,A保险公司答辩称已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了保险责任,小李向A保险公司投保时是按家庭自用车进行投保,但事实上小李注册了滴滴,成了专门的滴滴司机,该新能源汽车已经改变了使用性质,从家用自用变成了营运车辆,根据保险条款规定,A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不予赔偿。

  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小李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A保险公司亦按照家庭自用车的标准收取保险费。实际用车过程中,小李以营利为目的驾驶该车辆持续从事营运活动,已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导致案涉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小李作为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A保险公司,A保险公司可以选择增加保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并返还剩余保费。小李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要求A保险公司在商业险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事故损失,有违诚信及公平原则。A保险公司在保单等文件上已载明相关免责条款,并加黑、加粗,对投保人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综上,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小李为自己当初的决定而懊悔不已,表示完全接受法院判决,也算给自己买个教训。

  承办法官表示,机动车按照用途可以分为家庭自用和营运车辆两种,保险公司对其分别设置了不同的保险费率,营运车辆的保费远远高于家庭自用。因为营运车辆与家庭自用车辆相比,营运车辆运行里程多,使用频率高,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就更高。如果购买车辆是为了开网约车,该车辆性质上属于营运车辆,投保时应如实向保险公司进行告知并按照营运车辆的标准进行投保,切不可为了贪小便宜而按照家庭自用性质进行投保,以防在营运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而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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