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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品太阳镜仅需19元?我市查处一起涉刑网络直播案件

作者:通讯员 叶超利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家人们注意了!‘小香家’太阳镜主播自留款,现在新店开业直播间福利价,仅需19元,过了这个时间我们就恢复原价了!”在某平台的一个直播间里,主播正在卖力介绍手上的太阳镜,而其身后的架子上,印有“Dior”“GUCCI”“LV”等标志的太阳镜比比皆是……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调查线索,联合公安部门对一家涉嫌直播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太阳镜的经营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在现场及当事人周某名下的面包车内发现了印有“GUCCI”“LV”等奢侈品牌标志的太阳镜5000余副,涉案金额近30万元。

  据周某陈述,他原先在一个眼镜假货窝点当财务,去年前老板因销售假货被抓。他失业后,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开网店卖太阳镜。2023年8月,周某雇了几个主播,就开始在某线上平台直播销售太阳镜。一开始他销售的也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普通太阳镜,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生意一直比较一般。

  今年2月份,为了提高直播间流量,周某开始销售起了所谓的“尾货奢牌太阳镜”,也就是各种国内外大牌的仿制品,这些产品有和正品相似的LOGO和外形,但价格低廉。在未取得品牌方授权的情况下,周某卖起了假货,并根据各个眼镜的质量,将销售价格定在了19元至29元不等。

  为了避开直播平台监管,周某让主播们给品牌取了诸如“小香家”“老驴家”之类的代号。同时,所有的产品都只有一个链接,详情里只有太阳镜的编号,没有产品的具体信息。销量上涨后,他雇了6个主播在两家直播间三班倒。为了提高客单价,他还购买了印有品牌LOGO的眼镜盒。

  截至被查获时,两个直播间销售额已达25万元,其中涉嫌假冒侵权太阳镜的销售额约占30%,累计涉案货值近30万元。

  当事人周某在未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销售注册商标标志的太阳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鉴于涉案金额较大,涉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公安部门。

  “假冒的太阳眼镜质量不过关,普遍存在镜片材质差、透光率不理想的情况,甚至比不佩戴更影响视力健康。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各个直播平台的日常监管,也希望各位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提高甄别能力,不要被低价所诱惑。”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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