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海高速马鬃岭出口转台金高速台向匝道附近,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事故造成后车车头损毁严重,引擎盖裂出一道大口子,司机范某腿部受伤骨折。
公共画面显示,事发前,一辆半挂车因右前轮爆胎停于匝道内分岔路口,占用了部分车道。3分钟后,一辆栏板货车为避让半挂车变更至左车道,在左车道行驶的一辆小车灵活急刹,成功避让,但紧随其后的一辆小货车操作不当撞了上去。被撞的栏板货车司机史某觉得很委屈:“我变道前,看后面来车还有百来米,但我变道的时候,他离我就十几米了,然后就撞了!”
对于史某觉得看似很安全的百来米很快变成十几米的问题,交警表示,因为高速公路行车速度较快,一秒钟的时间车辆就能往前行驶将近30米。史某变道时花去的三四秒钟时间,后方车辆已经往前开了100多米。并且,在后续的事故调查中,民警发现半挂车司机高某虽然在故障车后方摆放了三角牌,但摆放距离仅20米远,不能达到最佳警示作用,这与事故发生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最终,交警部门认定,史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变更车道时影响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发生故障的半挂车司机高某和追尾的小货车司机范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开车上路,变道是一个基本操作。驾驶人打起转向灯变道时,要给自己留够观察的时间,判断一下是否具备变道的条件,同时也要给其他车辆足够的反应时间。此外,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要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在车后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