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精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规定,临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张鹏炜为临海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张鹏炜为临海市监察委员会代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