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临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庞威为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决定庞威为临海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并报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