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历
您当前的位置 : 临海新闻网 >> 新闻 >> 临海新闻
字号:    [打印]

酒后伤人还毁损警车 男子把自己踹进拘留所

作者:侯晨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0年07月23日

  近日,某男子酒后调戏一女子不成动手伤人,警察前去处置时,又将警车玻璃一脚踹碎,结果也把自己踹进了拘留所。

  7月16日早晨2时许,大洋派出所接到110指令:一女子报警称自己在大洋一娱乐场所边被人殴打。民警朱鹏带领辅警陈卫民、陈卫梁赶往现场。

  在现场,民警调查发现,两个醉酒男女互相指责被对方打伤,双方手臂都受伤出血。民警准备将两人口头传唤带去派出所,男子配合地上了车,女子则不愿上车,还举报男子醉酒驾驶(事后经交警现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48mg/100ml,属醉酒驾驶)。

  听了女子的话,坐在车上的男子气急败坏,要从警车上下来,被民警制止后,不停地用脚踢警车玻璃,踢碎警车尾部右侧两块玻璃后,想探出身爬出警车。民警拿出催泪喷雾警告他,他才缩回警车。随后,民警将其移交至治安大队处置。

  经调查,该男子姓黄,今年35岁,家住大洋街道。一天前,他通过微信认识了该女子。7月15日晚,黄某约女子出来喝酒,酒后又驾车将女子带到自己办公室喝茶。期间,黄某欲图谋不轨,借着酒劲对该女子动手动脚,女子极力反抗,咬伤黄某手臂,黄某恼羞成怒拿起玻璃酒杯砸伤了女子。女子随后报警。

  日前,黄某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殴打他人被我市警方行政拘留,同时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将接受法律制裁。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微信公众号
  临海新闻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临海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网站律师
临海市新闻网络中心主办 | 浙新办[2006]31号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6 | 浙ICP备06040867号 | 法律顾问:浙江全力律师事务所 李宏伟
临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576-89366753 电子邮箱:lhsw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