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3月1日0时起,我市灵江流域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在进入禁渔期的第一时间,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的执法人员迅速组成联合执法队登上执法船艇开展执法巡查。
在灵江汛桥镇段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一艘渔船上有一位渔民正准备捕鱼。执法人员立刻上前阻止,并当场收缴禁用渔具。随后,执法人员又沿着江岸清理地笼网等非法捕鱼工具,并对这些渔具进行现场销毁。
“我们新增了执法装备渔政艇,为我们更好开展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下阶段,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执法,保护我们的母亲河。”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灵江渔业执法队负责人说。
据了解,椒江流域禁渔区为12127′00.64″E,2841′40.66″N与12127′00.69″E,841′11.55″N连线以上的椒江以及灵江、永安溪、永宁江、始丰溪、义城港、大田港。禁渔时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作业类型为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