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非标电动自行车2023年1月1日起不能上路、驾驶电动摩托车上路必须上牌还要考驾照的新闻,引发市民关注,记者就此专程采访了交警部门。
近日上午,记者在位于汛桥镇利民村金盾驾校内的临海市车辆管理所摩托车驾驶技能考场看到,前来等候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的市民还真不少。记者了解到,《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对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进行了完善,将使用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起,如果购买的车辆不属于电动自行车,但属于经国家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摩托车,必须按照机动车登记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而且需考取驾驶证。
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车管所所长狄文涛告诉记者:“按照新国标的规定,时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重量等要求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完成上牌登记注册就可以了,驾驶人不需要考取驾照,但其他种类的电动车已经归于摩托车序列,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
为方便市民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市交警大队车管所提前谋划,今年启用了新建成的摩托车驾驶技能考场,并实现智能化电子系统评判,将科目二和科目三实施联考,可以实现学员当天取证,最大限度方便了市民考试。
有需要报考摩托车驾驶证的市民,可以向就近的驾校咨询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