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会议表彰了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消保委主任李强参加会议。
据了解,过去两年,我市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不断推动消费维权模式创新、机制创新,纵深推进消费维权效能跃升,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紧紧围绕消费维权年度主题,优化载体、丰富模式,全力推进维权宣教活动;多措并举、管服一体,开展特色伴手礼推荐活动、放心消费体验评价、重点行业消费约谈,全力提振群众消费信心;多方联动消费者、经营者、监管者,为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引入源源不断的活力,着力打造消费维权新格局。多措并举下,我市消保委连续2年获得全省消保委系统消费维权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实现台州市消保委系统考核6连冠;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全省消保委秘书长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推动了“临海经验”向“全省样板”大步迈进。
下阶段,我市将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加强消费宣传教育,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力民生诉求,在投诉处理、机制创新、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聚力能力建设,增强协调力、引领力、感召力,全速推进消费维权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