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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应用在我市投入运行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结全省首例城市执法远程取证案件

作者:任刚 通讯员何登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2年03月17日

  “你好,我们现在开始录像了。”近日,在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古城中队远程取证中心,执法人员正在办理全省首例城市执法远程取证案件。

  只见大屏幕上同时显示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影像,执法人员通过系统与远在安徽的违法当事人吕某“面对面”制作调查笔录,并将录音录像实时导入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库。

  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应用是由省统筹谋划,台州市具体承建的具有标志性数字化改革项目,是大综合一体化数字执法平台的重要功能之一。本案是通过该应用办理的首起案件,也标志着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应用正式投入运行。

  据了解,2月23日,当事人吕某用电动三轮车,将家中装修遗留的建筑垃圾,运送到古城街道古楼村的一处空地后违规倾倒,被正在巡查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执法人员现场存证后,要求当事人自行到中队接受处理。但因当事人有急事出远门,无法在近期回来,执法人员便选择远程取证的方式处理本案。

  “在城市管理执法案件办理时,常出现当事人不在本地的情况。以往只能通知当事人到中队现场制作笔录,不仅耽误时间影响办案时效,而且当事人来回奔波也带来许多不便。而通过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应用就能有效解决这个难题。另外,除了远程取证功能之外,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应用还具有‘同步存证’功能。”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科长陈峰介绍说。

  在这个案件中,执法人员在发现违法行为的现场打开证据共享系统,实时上传违法现场照片和当事人证件。系统随即生成电子取证单,在执法人员的指导下,当事人通过屏幕和指纹收集器进行电子签名并按捺指纹。

  现场取证实时上传,违法事实当场确认,把以往的“事后取证”转变为“同步存证”,既确保证据链条上的数据真实性,又能减少办案过程中的人为干扰,极大提高了执法公正性。

  借助于取证端的数字化,把取证、固证和存证进行集成,让证据在源头固化成为可能。证据从发现、采集、入证、管理到出证,全流程在线化无纸化,缩短证据共享时间,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减少大量纸张消耗。

  “接下来,我们还将进一步升级这个应用,完善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将所有综合执法队伍、行业监管部门、行政复议局、法院等部门纳入协同体系,明确各方职责,实现证据共享在线化,降低行政执法成本,发挥数据资源最大价值。”陈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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