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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转变”

作者: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0多年前,我还是一名人民警察,在衢州某监狱从事对服刑人员的监管和改造工作。日常接触的是形形色色的服刑人员,其中也有因职务犯罪而入狱的人。

  我印象最深的是台州某镇原镇长。他曾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汪警官,假如能换取一个月的自由,让我提早离开这里,哪怕用一个月寿命换都可以。可惜人生没有后悔药。”言语之中透露出对自由的向往,还有对自己踏上错误道路的懊悔。

  我慢慢发现,同这位原镇长有类似想法的职务犯罪服刑人员不在少数。但作为一名狱警,我的关注点是监管安全,对他们违法犯罪的深层次原因思考较少。

  2016年,我成为了临海市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由曾经的“看管者”变成了“教育者”。

  2017年,我市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杜丙金成为台州市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首个留置对象。当时距离转岗还不到半年,我作为“新兵蛋子”跟着去赃物藏匿地点进行调查取证。看着一箱箱赃物搬到眼前,一宿没睡的我却没有丝毫倦意,内心有个声音在发问:他怎么敢贪这么多,平时的警示教育他都没有放在心上吗?有什么是从事宣传教育工作的我能做的呢?

  答案是“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在这之后,每一个接受审查调查的对象,我们都与其谈心谈话,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形成文字材料,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这些年,随着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一体化推进,一些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感受到警示教育带来的震慑,选择主动向组织投案自首。原市建设规划局稽查办公室主任李华国就是其中之一。谈话时,他说:“现在纪委查得越来越严了,我身边的一些‘老朋友’纷纷出事。我做的这些事、这些‘烂账’想赖也赖不掉,不如早点向组织说清楚。”

  “把教育做在前头,用廉洁文化浸润人心”。这些年,我们更加重视廉洁教育,每一年都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警示教育大会,每逢重要节点在微信公众号开展纪律提醒……今年9月,我跟着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对市商务局的一名受处分党员进行教育回访。“这次的查处,对我及时敲响了警钟,让我悬崖勒马,没有一错再错下去,我要感谢组织。”他说。

  (汪 洋口述 林 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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