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为了图方便、抢时间,过马路时不遵守交通法规,抱着侥幸心理抢灯、横穿,结果得不偿失,追悔莫及。最近发生的一起事故,再次敲响了大家的警钟。
近日11时42分,在228国道与高速连接线交叉口,也就是桃渚镇北塘红绿灯路口处,一辆三轮电动车抢灯过马路,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
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陈某说,他驾车沿228国道自北向南行驶,行至事发路口时,前方绿灯正在报秒,还有七八秒时间,按正常速度他是可以通过这个路口的。就在车辆刚过停止线时,陈某发现右侧有一辆三轮电动车朝自己的方向开来,虽然他已经鸣笛示意,同时减速刹车,但由于两车距离太近,双方车辆还是发生了碰撞。所幸当时车速不快,三轮电动车驾驶员也戴着头盔,只受了点轻伤。
交警调看了路口监控,显示11时42分14秒,三轮电动车开始自西向东横穿北塘村红绿灯路口,11时42分15秒陈某所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驶经停止线时,前方绿灯报秒数为6,11时42分20秒,两车发生碰撞时,绿灯报秒数1,三轮电动车驾驶人被抛甩到路面,三轮电动车则被撞得在原地打转。三轮电动车驾驶人抢灯过马路是个不争的事实,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过马路时,一定要注意观察,遵守交法,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切不可心存侥幸,为了一时方便,随心所欲横穿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