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工程”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2003年6月,习近平同志作出了实施“千万工程”的重大决策:从全省选择一万个左右的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把其中1000个左右的中心村建成全面建成小康示范村,这是乡村振兴发展的基础性、枢纽型工程。乡村作为“千万工程”的重要主人公之一,需要我们的重视与作为。
乡村建设看得见,读懂“乡村主人公”所作所为。乡村建设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又要重视引入市场力量。必须创新乡村建设思路,发挥政府财政“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引入多方多元主体共同投资,参与乡村建设;乡村建设既要有效供给,又要有效管护。实践中,必须重视谁来营运和管护乡村社区公共性基础设施的问题,明确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虽是“主人公”,但把人民的利益始终在第一位。
乡村治理听得懂,读懂“乡村主人公”所宣所讲。乡村治理过程中,首先在于发挥“党政合一”的制度功能,需要多方共同参与工作和落实;其次,要精准解决公共产品管理中主体职责不清和不到位的问题,探索出地方责任化数字化的办法;群众力量是基础,要发动和带动,更要通过合适的制度来激励,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最后,市场的作用也不容小觑,发展中不仅要促进乡村各类产业,也要注重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建设与治理,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乡村发展不仅需要建设更需要治理,先有建设,建设要与乡村的产业、生态、文化以及公共服务相结合,要包容多元建设主体和多重运行机制,只有这样有机的结合,才能促进乡村价值的转化与提升;再有治理,要坚持党的领导,努力做到科层制度与市场制度的功能互补,他治与自治的合理匹配,法治与德治的相互融合,数智与治理的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