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公诉人出庭公诉能力与水平,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对2024年第四季度“推门庭”案件进行了集中评议。本次集中评议涉及侯某某等人抢劫案等3起案件。
评议会上,承办公诉人对自己的庭审表现进行复盘总结,评审人员围绕公诉人的出庭预案、规范用语、讯问策略、举证方式、法庭辩论等方面进行逐案逐人点评,点评直面问题,有的放矢,指出公诉人出庭的优缺点并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改进意见和提升建议。
据介绍,出庭公诉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公诉人出席法庭代表国家指控、揭露、证实犯罪,同时对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是检察履职维护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的重要方式。
2024年10月,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人出庭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试行)》,提出了包括“推门庭”“示范庭”等活动在内的多项举措,并细化了相关活动组织开展方式。
“推门庭”是临海人民检察院自创的专门针对公诉人能力提升的“实战+”业务训练模式,采取不定期、不定案、不定人、不提前通知的方式,由刑检部门分管领导牵头,联合检务督察等部门随机抽取公诉案件,直赴出庭现场,进行庭审观摩,并对案件质量、庭前准备、庭审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目的在于对公诉人“原生态”的庭审准备以及应诉能力进行突击检验,以促进公诉人出庭整体能力水平的提升。
“‘推门庭’让刑检干警以听促学、以评代教,在提升公诉人出庭水平、增强指控犯罪能力、全面树立国家公诉人良好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尚茂告诉记者,接下来,市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推门庭”,定期开展“示范庭”,进一步完善集中评议方式,以压促学,稳固底板,补齐短板,努力提升出庭公诉能力,以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