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法律咨询服务蓬勃发展,越来越多法律咨询机构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推广,招揽客源。然而,此类服务良莠不齐,乱象丛生,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近期,市人民法院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的两名案件当事人就在网络法律咨询服务中“踩了坑”。
在李某某与张某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所谓法律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某网络平台以200元的低廉价格吸引李某某下单,信誓旦旦地承诺能打赢官司。后续,对方又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草拟诉状、整理证据需要1000元,立案环节又要1000元,李某某最终支付费用累计达2200元。为了让李某某尽快付款,该法律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还明确表示这笔“法律服务费”可以向被告张某主张。案件开庭后,李某某试图联系该工作人员,却发现对方已将其微信拉黑,再也无法联系上。
无独有偶,王某某与潘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王某某向潘某某出借了1万元,为了起诉要回这笔钱,他在网络平台上委托了一位“法律人士”。对方仅负责拟制诉状并进行网上立案,开价就要1500元。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其代为拟制的诉状法律关系混乱不清,提交的证据也存在较大瑕疵,诉讼风险较高。
法官提醒,当事人委托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代写诉状、代为网上立案,的确能够带来便利,但在选择网络法律咨询服务的过程中要警惕潜藏的套路和风险。法官建议,首先要了解网络法律咨询提供者的信息,包括营业执照信息等,如果是通过网络平台联系委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其个人信息可在全国律师职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网站上查询。其次,尽可能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最后,如案件疑难复杂、证据繁多,或者存在不适合网络沟通的情形,建议尽可能通过线下面谈方式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