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破解“垃圾围城”、推动资源循环再利用的重要一环,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是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提升城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必经之路。近年来,东塍镇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在推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本文在摸清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之上,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思考。
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东塍镇区域面积165平方公里,辖33个行政村,常住人口5.4万人。据统计,全镇平均日产垃圾75吨左右。目前,镇中心区12个行政村交由环卫保洁清运市场化运作,由新城环卫公司承包保洁清运,年投资额548万元;其余行政村的环卫保洁由村保洁员负责,根据村人口数多少,每村配备1至4名保洁员,村保洁经费156万元,其他突击清理费用约80万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主体责任。该镇以《临海市“垃圾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2020年临海市“垃圾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引,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措施、要求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生态文明办公室,专人负责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各线各部门通力合作,逐步建立规范标准,细分生活垃圾处理职责分工,建立村组户三级网络,抓实“联动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工作有机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
(二)提升分类能力,完善三端体系建设。一是聚焦源头减量。推进超市、门店、市场绿色包装治理,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全面落实“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积极执行“限塑令”。二是提升分类效果。镇区垃圾分类标准实行“四分类”,其他村实行“二分类”。同时规范并及时更新果壳箱、分类桶等分类容器的标志及宣教内容。三是提升转运能力。百分百完成“撤桶并点”任务,镇区共配置环卫专用车辆164辆,标志规范,按照拟定路线每日定时分类清运;完善城乡环卫保洁与垃圾分类一体化建设,建造镇级垃圾中转站1处、村级垃圾中转站16处,方便垃圾就近清运,提升清运效率。
(三)造大舆论声势,号召全民参与分类。线下于镇政府、卫生院、中小学、下街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创建镇级垃圾示范点,以点带面宣传推进垃圾分类;墙绘垃圾分类宣传语20处;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志愿者、网格员、妇女代表等,上门入户宣传。线上借助“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介,传播省、市、县三级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条款、分类热点新闻及分类知识,增强分类意识,进一步加深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理解,提高投放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养成文明习惯。
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困难及原因分析。
(一)前端群众垃圾分类收集习惯养成难。生活垃圾分类不同于传统“随手扔”式的垃圾排放方式,可以说是对人们生活习惯的一种颠覆,不仅需要分类处理设施的支持,还需要公众对垃圾分类知识的认知,以及具有环保理念和自律意识。根据调研发现,该镇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主动性不强,导致垃圾分类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二)中端垃圾分类清运处理落实难。该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运作市场化,由新城环卫公司承包保洁清运,垃圾混运现象时有发生,“前分后混”的垃圾处理方式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三)末端垃圾分类监督管理体系缺失。参与垃圾分类关系到居民一种新的生活习惯、企业一个新的工作方式,需要有环保意识作为内生动力,同时离不开相应的监督管理。目前,该镇尚未形成完善的垃圾分类监督管理体系。居民、企业缺少监管约束,不需承担相应的道德、经济责任。
三、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垃圾分类的推进不能纸上谈兵,而需要每个人付诸实践。调动企业、居民的积极性,要从宣传力度、清运管控、监管机制三方面同时入手。只有全社会共同发力,切实做到垃圾分类才能有效减少城镇环境污染问题,才能构建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
(一)构建立体化宣传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农民群众是主体,全民参与是关键,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全民参与、共建共享。一方面,突出宣传重点。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主要宣传内容,结合垃圾分类常识、“撤桶并点、定时定点”等重点工作内容、要求,使群众明确、快捷了解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另一方面,拓宽宣传渠道。在借助线上线下各类媒介,继续营造分类氛围的同时,构建全方位宣教网络,引入专业策划团队,充分发挥“讲师团、志愿者、督导员”三支队伍的力量,使垃圾分类深入人心。
(二)完善收运系统建设。垃圾的收集、运送和处理处置是一个系统化过程,而垃圾清运是整个系统中衔接上下流程的关键,是防止二次污染的重要一环,有效落实垃圾分类清运至关重要。一方面,源头配备设置生产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统一全镇垃圾分类标准,由政府出资统一采购使用与城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相匹配的家庭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户进行配发;公共场所由城管部门在垃圾收集源头按工作职责规划、指导、设置分类处理所需配备的垃圾收集桶。另一方面,完善清运设施建设。将垃圾清运车按“四分法”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四色分类,在车身两侧做明显标志,分类运送对应垃圾。另再一方面,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将垃圾清运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至环卫公司,定期组织对负责垃圾分类运输装运人员进行垃圾装载专业培训,并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对混装分类垃圾工作人员实施严格问责。
(三)健全分类监管机制。监督是日常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把利剑,相应的监管机制有利于引起居民和企业对垃圾分类的重视,调动垃圾分类积极性,推动分类工作顺利进行。一方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在垃圾收集点安装监控录像和喇叭,依法查处、制止企业混倒、乱倒工业垃圾,对“一锅端”式的垃圾清运车辆严格追责处罚,对乱丢乱扔垃圾的居民进行曝光,充分发挥示警作用。另一方面,本着“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强制执行垃圾收费,倒逼居民和企业进行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另一方面,建立有奖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投诉举报对农村环境的监督作用,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