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依法对市供销烟花有限公司变造会计资料等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对法人吴某处以1万元罚款,对会计金某处以5000元罚款,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据了解,去年,市审计局在实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时,对其下属企业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临海市供销烟花公司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核查发现,烟花公司原法人代表吴某授意指使会计金某变造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违规设立对外、对内两套账,在对内账套中列支大量招待费、业务费以及白条支出,导致该公司财务报表无法真实反映实际财务状况。审计工作人员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给市财政局。
经市财政局查实,烟花公司存在会计核算内容不真实、不完整以及变造会计资料和财务报告等行为,遂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该类处罚系我市首例,对规范财务秩序、遏制财务造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震慑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