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想抓一个逃犯,结果一下子端了个‘洗钱’团伙,我当时都以为走错门了……”日前,古城派出所办案区内,民警郑浩指着身后排得整整齐齐的5个诈骗嫌疑人说道。
当天,古城派出所发现1名涉嫌诈骗罪的河南籍逃犯李某落脚在古城街道一宾馆。确认身份后,民警郑浩带队前往该宾馆实施抓捕。
“你好,客房服务……”在民警的授意下,宾馆服务人员按响了李某房间的门铃。房门打开的瞬间,民辅警一拥而入,房间内的1男2女看到警察后面露惊色,慌忙地将桌上摆着的数张银行卡往衣兜里塞。“我们是警察,不许动……”办案经验丰富的郑浩一眼就看出来,他们在做见不得人的勾当。经核实,该男性为逃犯李某。民警向李某出示拘留证,并将其戴上了手铐。
“你们两个和他是什么关系?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鬼鬼祟祟做些什么,现在讲清楚了可以考虑对你们从轻处理……”两名女性看着李某手上的手铐,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战战兢兢地向民警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
原来,该两人是李某发展的下线,李某允诺两人只需要提供一张银行卡给他,用于两个小时代收款,她们就能赚取1000元的报酬。体验了这来钱贼快的无本生意后,两女士近日又办了2张新的银行卡,当天约好到宾馆碰头给李某送卡。
民警在谈话的过程中了解到,还有两名犯罪嫌疑人为李某的“上家”,而此时他俩正在取银行卡的路上。民警“按兵不动”,等两名“接头人”如期而至,将两人一并抓获。
李某等5人被传唤至古城派出所后,如实交代了自己买卖、使用他人银行卡为诈骗团伙“洗钱”的犯罪行为。目前,该5人均已移交给吉林公安,李某、程某已被刑事拘留,其他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账户或企业账户,除了被记入个人征信报告、5年内暂停所有的非柜面业务和支付业务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甚至构成诈骗罪。